獨留6個月大孖B離家尋夫 17歲嫩媽涉虐兒被捕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08 17:59

最後更新: 2018/05/08 21:49

分享:

分享:

新田東鎮圍一對6個月大的孖仔被獨留在家,持雙程證、姓楊的17歲母親涉虐兒,在落馬洲警署被捕。早上10時許,警方接報新田東鎮圍一間村屋內孖B被獨留在家,無人照顧,警員接報到場將孖B帶走,送往北區醫院檢驗,並聯絡孖B的父母協助調查。

據知,男嬰是一對孖仔,報案人為孖B的嫲嫲,而孖B的母親為雙程證人士。據了解,孖B的21歲父親為港人,經常往返兩地工作,去年與孖B的17歲母親結婚,一家四口居於新田東鎮圍的村屋。孖B平日由母親或者嫲嫲照顧,今日(8日)凌晨嫲嫲收到孖B母親的電話,指要到深圳尋夫,拜託她照顧孖B,但她當時已斷然拒絕,不料數小時後她再收到孖B母親的短訊,指已離家北上,當嫲嫲到達村屋時赫然發現孖B被獨留在屋內,感非常憤怒,大義滅親報警求助。

及至下午4時許,孖B的母親由內地回港,並自行到落馬洲警署自首,有人承認將孖B遺下,警方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拘捕她,並作進一步調查。

孖B由嫲嫲送往醫院。

根據《侵害人身罪條例》,任何人故意忽略、拋棄或遺棄所管養或照顧的16歲或以下兒童或少年,而導致其受到傷害,均屬刑事罪行,最高可判囚10年。但獨留兒童是否觸犯有關法例,取決多項因素,包括兒童年齡、自我照顧能力及涉案人士是否意圖疏忽照顧等。